政策指引

信息名称: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废物监管工作责任通知

公开负责部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京卫监督子(2019)43号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废物管理(监管)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用)》通知

公开负责部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苏卫医政(2019)38号

内容概述:2020各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要普遍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2022年前,各级区市均要建成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辖区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全部纳入,同时与二级以上医院系统对接。


信息名称: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负责部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川卫函(2019)167号

内容概述:通过医疗服务多元化行业监管试点工作,全力推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手段创新,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发挥医疗卫生组织的自律作用,力争2020年,初步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废物多元化监管体系。


信息名称:《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开负责部门:上海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国卫办医发〔2019〕32号 等文件要求

内容概述: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要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


信息名称:《关于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合理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紧急通知》

公开负责部门:河北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河卫办医发〔2019〕41号

内容概述:医疗废物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社区、乡镇周转场(点)之间的运输,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选取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包括:采用小型专用收集车上门收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送交;委托第三方机构收集和转运。收集、送交、转运至少每两天一次。


信息名称:《河南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公开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等

内容概述:《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到2021年,建成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

《方案》同时明确,河南省将围绕五项重点任务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开负责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内容概述: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二是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



信息名称:《福建省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公开负责部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概述: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强化产生、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改造和扩建工程,提升处置能力。


信息名称:《厦门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公开负责部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即,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突出问题(分4个阶段进行)、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升级改造厦门市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医废处置能力建设。


信息名称:山西《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将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开负责部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内容概述:要创新监管机制,运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医废收集、转运、处置等全闭环、信息化监管,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定期轮岗,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提升全省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水平。


中央及各地均出台加强信息化医废监管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