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二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三是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上一篇医废专用容器助力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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